夏日停留 - 66不如不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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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场秋雨落下那天,叶临溪在下班路上碰到了那位拾荒的阿姨。阿姨提着半满的塑料编织袋,正站在路边等公交车。

    叶临溪在她旁边停下,降下车窗玻璃要捎她一程。

    阿姨连连摆手:“不用了,不用了,我已经淋sh了,鞋底还沾了泥,会把汽车弄脏的。你先走吧叶小姐,我等公交车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,我的车子也该洗了。”叶临溪下了车,帮她把编织袋和雨伞放进后备箱,打开门,让她上了车。

    阿姨有些拘束地坐在旁边。

    “小狗还好吗?没有跟着你一起出来啊?”叶临溪笑着找话题。

    “好着呢。我出门前看天y得挺好,担心下雨,就没带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嗯,今天有点冷,淋了雨容易生病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。这一下雨就算入秋了,以后天就越来越冷了。”

    叶临溪看了眼窗外,觉得整个世界忽然变得无b萧瑟:“嗯。一层秋雨一层凉。”

    “叶小姐,你弟弟没跟你一起啊?”

    叶临溪怔了一瞬,反应过来:“哦,他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走啦?走去哪儿了?”

    “去上学。开学有一阵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,难怪上次在你们小区也没见到他。那得等再放假才能回来了吧?”

    叶临溪含混地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回到家,从包里拿出手机时,顺便看了下微信。

    和顾让的聊天对话框已经沉到了下面,除非特意下划寻找才能看到。

    上次回家时妈妈问了几句,到今天被拾荒的阿姨问起,这中间,叶临溪都没再听到顾让的名字

    今天之后,就更不会再听到有人提起了吧。

    叶临溪坐在沙发上,看着手机,不敢往下划。心里忽然难过起来。

    怎么可以这样呢?一个人离开,如沉入水底,很快便再无踪迹。

    银杏树慢慢披上金se的一天,她收到了一张明信片。

    明信片的正面是隔着一个大洋和一个大洲的另一个城市的秋天。落叶覆盖的街道,路边的树木在yan光下呈现出深浅不一的h。

    背面写着几行字:姐姐,今天突然变得好冷,我不得不穿上了厚外套。不管我怎么骗自己,也必须承认现在已经是秋天了。但我总有些恍惚,经常分不清记忆里和眼前的哪个才是真实的。有时候早上醒来后我会想,如果我一直不睁开眼睛,不去看旁边的一切,是不是就能再看到你。祝好。

    叶临溪把明信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,最后放进了床头柜的ch0u屉。

    换上羊绒大衣的那天,第二张明信片倏然而至:

    姐姐,今天下了很大的雪。车子被雪埋了大半,我花了快半个小时才把车从雪堆里挖了出来。雪后的空气很g净。开车去学校的路上,看到路边屋檐上的雪,觉得好像蛋糕上新鲜的n油。想起我还从来没有和你一起吃过同一块蛋糕,心里突然有点难受。

    姐姐,已经是冬天了。可我总觉得,我还住在有你的那个夏天里。

    多穿衣服,好好吃饭。祝好。

    一个季节,一张明信片。如古人般的往来疏淡、交浅言深。

    叶临溪抚0着明信片正面的雪景,想着她是不是该回诗一首才算是有雅趣。可惜她既没有此类文采,又郑重决定并亲口说过不再联络,所以并不知晓顾让的住址。只能由明信片提醒着她季节流转,然后把它们一一放进床头的ch0u屉。

    她没有骗顾让。时间过得很快的。只要不停下来一直回想,只要在那些回忆沉渣泛起的时刻迅速转过头去,时间是可以过得很快的。

    春夏秋冬。一年,两年。

    第二年年底,之前打过交道过的某互联网巨头企业联系叶临溪想要挖角。动心犹豫之际,原公司领导主动提出给她升职,除了和职位提升同等幅度的加薪外,还增加了gu票授予。

    叶临溪便留了下来。做生不如做熟,虽然行业式微,但短时间内应该还轮不到她没饭吃。

    之后趁着年假,叶临溪和凌潇一起出国玩了一圈。

    吃着地道的ta喝着入口猛烈的葡萄酒在南美洲的海边泡了几天,感觉整个人都被泡散了。等回到家,得认真把烂泥一般的自己拼合起来才有力气重新上班。

    回程时,凌潇顺便去见一个客户,于是两人取道北上,要在纽约待上一天一夜。

    下了飞机,坐上hse的出租车。叶临溪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,有些失神。

    偌大的城市,八百多万人口。怎么想都不可能恰好遇到想见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“没事吧?”凌潇伸手抓住她微微汗sh的手心。

    “没事。”叶临溪说。

    忙完正事,两个人出门逛街。

    在世界最繁华的街道,穿过熙攘的人群。

    这段街他肯定不止一次走过,她的脚步会不会恰好覆盖他曾经的脚印?

    叶临溪心里生出不切实际的盼望,她边走边忍不住设想:如果此刻顾让迎面向她走来,该怎样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不期而遇?

    他们能一眼就认出对方吗?他会立刻停下脚步吗?她们会怎样看着对方?谁先说出第一句问候?

    虽然几个月前她仍收到了他寄来的明信片,可未必就代表他现在还是一个人。如果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nv孩,她该作何反应最为得t?该用怎样的言语赞对方合称好似一双璧人、恰当地完成一场寒暄?

    想到这里,叶临溪忍不住低头轻笑。

    “要不g脆把人约出来见一面算了。”凌潇在一旁出主意。

    “我饿了。先去吃饭吧。”

    还是资深情歌词作者最懂人心里的千回百转:即使再见面,成熟地表演,不如不见。

    也不是完全没有接触过新的人。

    江忆容的老公马晖的同事,林启山。据他自己所讲,在淘淘的满月酒上对她一见难忘。可惜当时她有男友,他也即将要被外派到国外工作,便没敢多想。回来后,偶然听说她现在单身,便展开了追求。

    是不错的男人,温文尔雅,知情识趣。只是为人b较实际,骨子里很有些jg明。相对他们这个年纪来说,这几乎可以算是优点。叶临溪觉得和他交流还算有趣,断断续续约会了几次。

    那次吃完饭,林启山送她回家。下车后他绅士地提出邀约:“可以抱抱你吗?”

    林启山的手臂伸过来时,叶临溪忽然走了下神。她脑子里闪过另外一张脸和另外一句话。

    姐姐,你抱抱我吧。

    短暂的拥抱结束,林启山在即将进行更亲密的举动之前,注意到了叶临溪的眼神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。”叶临溪略带歉疚地说。

    林启山向后退了半步。

    最后他说:“不怪你,是我运气不好,老是赶不上好的tig。”

    此后,叶临溪便想清楚了。

    恋ai与婚姻皆非人生中的必需品。她无意再参与,除非因了ai情。

    说她幼稚也好,不实际也罢。她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很好,那么,如果不是因为发自肺腑地想要拥抱对方,不是即使被理智否决也牵扯不断的思念,不是确知对方和自己一样无条件地被x1引与渴望,g嘛非要找一个人待在身边。她尝过最好的ai的滋味,也再次确认过什么才是心动,她不要凑合和将就,她要心甘情愿非君不可的ai恋和痴缠。如果没有,也无碍她好好生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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